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5年度防城港市工程系列交通行业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创业投资大厦12楼1223室,0770-2833669);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我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防城港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06室,0770-2822772)。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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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广西14个地级市公示)

防城港市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