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有关要求,现对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级职称评委会2023年度评审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8楼1806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正式发文公布。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广西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358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